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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到昨天,河南省周口市鹿邑縣太清宮鎮太清辦事處的趙先立被拘留在該縣看守所已達27天。當地檢察院辦案人襯衫員給家屬出具的拘留通知書上,趙先立涉嫌的罪名一項為空白。檢察院回應稱,拘留通知書是縣公安局出的,公安局剛換的系統,“可能是系統生成的時候沒有生成”。(12月31日《京華時報》)
  古辦公室出租有“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說法,即便是所加之罪,至少也能讓你蹲了監獄還揣了個明白。誰能料想,現代文明發展到今天,居然還有在拘留所待了27天,還不知道自己頭上扣的是什麼罪名。這樣的不明不白,檢察院居然還把責任推給了公安局新換的系統。如此滑天下之大稽的事,難怪輿論嘩然。
  事情的弔詭之處,也恰好是微妙之處。趙先立的被拒是發生在12月3日,而在11月28日他還在北京向中紀委遞交相關舉報材料,他何時回到周口,尚且不得而知,但可以確定的是,從他舉報回家到被拘留,時間間隔相當短。讓人不得不生疑的是,如果趙真的涉嫌犯罪,為何非要在他到中紀委舉報之後才拘留花店呢?這是不是在對趙的舉報進行“報複式”的懲戒呢?以至於匆忙之下沒有想好安插什麼罪名呢?
  正如某律師所言,檢察院給出的理由很荒唐,“就算是電腦系統問題,也可以進行人工檢查,避免錯誤”。檢察院或公安局發現案件線索、審查、立案,之後提請拘留、做出拘留決定、通知家屬都有一整套流程,需要由檢察長或公安局長簽字批准。如果真是證據確鑿、程序合理,即便是系統出問題,何至於宿霧弄出個空白的拘留通知書呢?
  從這一點講,周口發生如此“滑天下之大稽”的事,根本原因所在是法治不彰,才讓權力魑魅得以張牙舞爪,為所欲為,弄出了這般令人啼笑皆非票貼的鬧劇。
  在整個事件中,趙無疑是最明顯的受害者,事情的起因正是源於他對“因村務問題被開除黨籍”的不滿。從趙的敘述來看,他存在什麼樣的村務問題我們不得而知,但是在被開除黨籍這件事上,顯然是存在問題的,畢竟這是調查組在未與其見面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
  接下來所發生的事情,更令人唏噓不已。趙先立向中央紀委反映的當地紀委收錢打白條的問題,不過是當初他意欲減輕違紀處罰的違紀資金。當地紀委居然能可以要求違紀者繳納違紀資金便能減輕處罰,而趙顯然對此明顯違規違法的潛規則篤信不疑,雖然沒有按要求繳納6萬元,但還是繳納了1萬元。
  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鹿邑縣從紀委到檢察院到公安局,無論是紀檢、辦案,還是執法,所奉行的邏輯獨獨沒有法治。在這樣的權力生態下,受害方也困囿其中,默認了潛規則,甚至試圖在潛規則中得以明哲保身。但是,法治不彰下,任由失範權力的胡作非為,又有誰能獨善其身呢?
  荒唐理由之下,必有荒唐行徑,荒唐行徑之下必有荒唐邏輯,唯有法治彰顯,唯有規範權力,才能讓每個人找到最給力的保護神。
  文/高亞洲  (原標題:法治不彰,誰都不能獨善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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